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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使用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规范文本的通知
- 时间:2018-11-22 15:52:40 来源:市住房局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区保障性住房销售行为,维护住房保障对象合法权益,依据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住房保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规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2月1日后市区范围内新批准销售(预售)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全面推行使用保障性住房买卖规范文本。
附件: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LYGF-2018-1101)规范文本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1月9号
附件: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LYGF-2018-1101)规范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