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住房租赁条例》宣贯会议
  • 时间:2025-09-24 09:33:45 来源: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王傲春 阅读次数:

国务院颁发的《住房租赁条例》于2025年9月15日正式施行。9月23日上午,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宣贯会议,全面推进《住房租赁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议由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副主任卜晓钢主持,市住建局、县区住建局业务分管负责人及部分经纪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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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叶磊明首先介绍《住房租赁条例》的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并结合我市住房租赁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接着,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处处长金伟传达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住房租赁条例》宣贯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住房租赁条例》实施目标和预期效果。

接着,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法规科科长、高级经济师王维国现场授课,他从我市住房租赁工作实务出发,对照《住房租赁条例》条文,逐条释义释疑,划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监管、依法监管”“鼓励支持、风险提示”三个模块,分类阐述《住房租赁条例》具体适用情形,以及当下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并与现场参会人员作深入交流探讨。

会议最后,技术人员为与会人员开展信息化技能培训,现场演示市住房租赁企业及租金监管服务平台实操方法。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推进《住房租赁条例》政策宣贯、培训和学习,切实做好《住房租赁条例》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