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举措 为群众购房资金加上“密码锁”
  • 时间:2021-07-30 10:46:45 来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心 刘慧芳子 阅读次数:

“购房资金被开发企业挪用怎么办”“买的新房钱交了,无法及时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办”,为了让我市购房群众消除后顾之忧,日前,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心积极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经过4个月的业务调研、系统研发,于近期出台为民服务新举措,创新多项监管措施保障购房资金安全,让广大购房业主吃下“定心丸”。

本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举措,主要是针对市区(不含赣榆区)购置商品房网签及资金缴存方面的政策调整,新举措出台后具有四大亮点:

以创新模式为亮点,确保购房资金全程监管。通过调整业务流程,将首付款监管时点前移,由之前的网签之后开始监管调整为网签之前缴款时就开始监管。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网签购房合同之前首先在网签系统提交《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单》,对应的房源即被锁定。购房人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单》上约定的缴存金额及时足额的缴存购房款进指定的监管账户,此时购房资金便进入了“保险箱”,加上了“密码锁”。此次调整创新了预售资金缴款模式,有效地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迟缴、少缴购房款,从而挪用购房款的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购房人的资金安全。

以服务为民为亮点,确保缴存信息实时可查。首付款缴存环节前置后,监管系统在开发企业提交《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单》后新增了向购房人发送缴存短信通知的功能,提醒购房人在核对缴款信息后及时将购房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同时,购房人可登录“我的连云港”APP实时查询购房信息及预售资金缴存情况,享受到“在线查、掌上查、随身查”的政务服务。

以优化流程为亮点,确保监管、备案衔接顺畅。业务流程优化后,购房人在缴款后可直接到开发企业办理网签、打印、签订合同的手续,“省略”购房人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等待期。实现了网签及领取合同办理流程一体化,减少购房人往返跑路,达到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数据多跑一次路、群众少跑一次腿”的目标,提质增效便民利民。

以“机控”锁定为亮点,确保缴存信息对称一致。预售资金缴交流程调整后,《商品房买卖合同》直接读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单》的缴存信息并自动生成合同支付条款,且加以锁定不可更改,通过机控实现《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单》内容一致,规避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工录入可能产生的风险,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人工核查和催缴难度,有效防范预售资金漏存少存的现象。

为保障新政出台后的实施落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处公示区张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告》,购房人可以在公告上获悉所购房屋的监管账户信息,对未公示账户信息或要求购房人将资金打入其他账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应拒绝交款并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心或12345热线投诉及时维权。

本次系统调整将于8月份正式上线,为保证系统顺利运行,资金监管中心已为我市市区百余家在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线上集中培训,发放操作手册、录制操作视频,并随时提供“一对一”培训服务,及时答疑解惑。为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期中心将在热点楼盘开盘当天为购房人提供现场政策宣讲及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