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 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8-09-21 17:16:24 来源: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市高新区、云台山景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工作,提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省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8〕27号)精神,组织开展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所资助项目将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原则上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不予申报。申请对象必须德才兼备,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年、2017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请。

二、项目资助重点

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拨付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工作。市人才办将在专家评审和研究审核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项目上报省人才办。由省人才办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拟资助项目。

2、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经费预算合理。申请材料可从江苏人才工作网首页公告栏中下载,网址:www.jszzb.gov.cn。

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一份,见附件1)。

(2)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册。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申报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3)。

(3)《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

3、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地址: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7号3号楼802室,联系人:夏薇,电话:15805138009,85814941,邮箱:1915377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市委组织部人才处联系人:尹军,85804232。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张斌,85802043。


附件: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docx

2、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docx

3、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docx


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