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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4-00181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4-09-09
文号: 连建发〔2024〕29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道路、绿化挖掘占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道路、绿化挖掘占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9-09 09:44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绿化挖掘占用管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切实保护城市道路、绿化设施完好,维护城市良好形象,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江苏省关于开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重点任务试行的通知》《连云港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重点线路市政道路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关于市区电水气讯接入工程占用挖掘实施承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市领导对市政道路、管网、绿化挖掘及养护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等批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道路、绿化挖掘占用及管网施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挖掘审批管理

所有涉及市政道路、绿化挖掘占用及管网施工的事项,应进一步按照规定做好相关审批、管理手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要明确专门科室负责各类挖掘占用项目的扎口管理,统筹负责辖区内各板块、责任主体的挖掘占用管理。做好各类挖掘占用项目的登记备案,建立必要的挖掘占用项目档案。

(一)市政道路、绿化及管网施工等挖掘占用事项,应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提交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标准缴纳挖掘占用修复费用后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二)自来水、燃气等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挖掘审批手续。水电气讯排水等市政公用报装接入工程涉及市政道路、管网、绿化挖掘占用事项应按照《江苏省关于开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重点任务试行的通知》中的《市政公用报装接入再提升行动方案(试行)》《关于市区电水气讯接入工程占用挖掘实施承诺制的通知》等省、市营商环境有关规定执行。

(三)住建系统公共基础设施及公益类建设项目,需挖掘占用市政道路、绿化,经批准采用简易审批流程的项目,应按要求接受属地住建部门对应业务科室扎口管理。

二、挖掘现场管理

挖掘占用市政道路、绿化及管网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要求对照项目方案、审批标准做好现场施工、文明施工,进一步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施工地段设置围栏等安全防围设施和必要的导向、警示标志,夜间设置照明警示标志。

(二)在道路的醒目处设置标牌标明施工单位、批准挖掘时间和范围、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编号等内容。

(三)挖掘工程实施分段施工,主要道路口和横穿道路的挖掘工程尽可能夜间施工,白天采取措施恢复交通。

(四)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

(五)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接受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六)收集管网、零星管网的施工,现场应按照行业标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完工后接受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七)因小区开发建设、排水户排水以及其他建设需将雨污水破路接入城市市政雨污水管网的,须同时向属地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排水相关手续,按照批准的位置及技术要求与市政管网相接。

(八)禁止向道路下水道、检查井内排放泥水和倾倒废渣、泥土或其它杂物。

三、挖掘恢复质量管理

提高各类挖掘占用工程恢复质量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不断创新和提高修复工程的材料和工艺水平,市政道路、绿化的挖掘恢复应严格遵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江苏省园林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恢复施工。

(一)挖掘恢复选用的材料、规格、品类等应与挖掘设施一致,相关规格、性能参数应不低于原标准,修复质量应满足《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园林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要求。

(二)挖掘恢复工作应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各关键节点、工序的质量把控,做好关键工序影像资料的留存工作。重点注意事项可参照附件1。

四、监督与督查

(一)加强挖掘占用信息共享,市政道路、管网、绿化养护主管部门共享各业务条线挖掘占用信息,及时实施业务规范的宣贯和技术督导,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挖掘占用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各类挖掘占用“统一恢复”、“自行恢复”项目,均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恢复,扎口管理部门会养护部门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三)市、县区两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挖掘事项的审批、备案情况及施工现场管理、恢复质量、管网接入规范等扎口管理情况进行日常抽查和专项督查考核。

附件:1.市政道路、绿化挖掘及管网施工需重点关注的标准及规范

2.挖掘占用统计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连建发〔2024〕2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道路、绿化挖掘占用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