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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4-00045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4-02-22
文号: 连建发〔2024〕4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贯彻实施《连云港市住宅小区装饰装修 管理条例》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贯彻实施《连云港市住宅小区装饰装修 管理条例》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2-22 11:37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住宅小区装饰装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由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贯彻实施《条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装饰装修行业发展突飞猛进,与此同时,非法拆除承重墙、乱搭乱建等擅自改造房屋主体和结构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受到损害,亟待依法依规强化管理。近年来,省内外城市先后出台了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及房屋使用安全条例。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装修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市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房屋装修安全均提出一系列管理措施。为了能够打造我市住宅小区装修法治环境,为广大业主提供放心、安心、舒心房屋装修,市人大将《条例》纳入2023年度立法计划。通过近一年多努力,《条例》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市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条例》颁布实施后,将对物业管理、装修市场、装修观念、装修行为产生积极影响,引导广大业主、装修企业进行合法装修、安全装修、文明装修,规范物业、基层单位装修监管行为。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主管部门作为住宅小区装修主管部门,从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需要出发,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工作,将贯彻实施《条例》列入当前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和协同共进抓好《条例》宣传学习、完善制度建设、落实监管措施等各方面工作。

局属处室、各直属单位应将《条例》纳入支部、部门集体学习内容,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和所辖区域,积极组织《条例》宣传贯彻学习。

二、深入学习宣传《条例》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主管部门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屋安全、经营性自建房及房屋装修安全决策部署,从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出发,开展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要从《条例》制定的指导思想、制度安排、程序规定出发,准确理解,正确阐释,认真宣传学习。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利用各种媒体,不失时机系统的开展全方位宣传。房屋装修安全关系民生、民意、民祉,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条例》宣传工作,明确机构,制定方案,配套经费,加强督导,将《条例》宣传学习工作列入本年度特色普法案例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学习计划;要利用好物业、房地产、资金等各类平台,运用好公众媒体、自媒体等载体、渠道,全面做好《条例》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都能关注和参与的《条例》宣传热潮,力争做到人人皆知、事事明了。

三、健全完善《条例》各项制度

《条例》构建了立体化、全方位和强有力的住宅小区装修监管体系,创设了如施工登记报告、装修公示、物业巡查、第三方资金监管等制度,运用事前报备、事中巡查和事后处罚等综合性措施,全面加强了本市住宅小区装修监管工作。为了保证《条例》全面顺利实施,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迅速制定完善装修登记、装修告知、装修公示、房屋安全鉴定和加固、物业监管考核要点和装修执法进小区规定;指导乡镇(街道)建立装修综合受理窗口,实施装修巡查和分类监管制度;尝试建立装修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完善装修执法制度,构建执法协作机制,加大装修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市住建局将《条例》宣传学习贯彻工作情况纳入普法考核和房屋安全考核。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主管部门和各直属单位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做好《条例》宣传学习贯彻工作。普法贯彻过程出现的好做法和好经验,需要及时上报至市住建局。

附件:1.《连云港市住宅小区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全文

2.市住建系统《条例》普法任务分解表

3.《条例》宣传参考内容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2日  

附件下载: 连建发〔2024〕42号(关于贯彻实施《连云港市住宅小区装修管理条例》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