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 连建发〔2024〕280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