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52/2022-00089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15 |
| 文号: | 连建物监〔2022〕181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2年连云港市物业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本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迎接国家文明办的检查,现就物业行业参与创建工作相关任务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最新体系标准,把创文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二、要对照任务清单完成网上申报、实地考察、调查问卷内容,确保不漏项。
三、市物业行业党委将派督查组到各物管小区督查创文开展情况。对于创文工作建立组织机构、工作机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给予表彰。对于敷衍应付,没有落实创文工作内容,被国家创文办检查出问题扣分,影响创文成绩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市住建局物业处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