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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2-00089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06-15
文号: 连建物监〔2022〕18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2022年连云港市物业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2022年连云港市物业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6-15 11:13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本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迎接国家文明办的检查,现就物业行业参与创建工作相关任务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最新体系标准,把创文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二、要对照任务清单完成网上申报、实地考察、调查问卷内容,确保不漏项。

三、市物业行业党委将派督查组到各物管小区督查创文开展情况。对于创文工作建立组织机构、工作机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给予表彰。对于敷衍应付,没有落实创文工作内容,被国家创文办检查出问题扣分,影响创文成绩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市住建局物业处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下载: 连建物监〔2022〕181号(关于2022年连云港市物业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