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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1-00176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决定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1-08-20
文号: 连建物监〔2021〕27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表彰2020年度连云港市“文明示范小区”的决定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表彰2020年度连云港市“文明示范小区”的决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8-20 11:17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2020年,全市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文工作部署,高标准高效率推进创文工作,涌现出一批文明示范小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决定授予万象·新海苑A区等16个小区“2020年度连云港市文明示范小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物业服务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文明示范小区示范效应。广大物业服务企业要向受表彰的服务单位和小区学习,复制示范典型经验,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做好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附件:2020年度连云港市文明示范小区名单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下载: 连建物监〔2021〕275号(关于表彰2020年度连云港市“文明示范小区”的决定).docx